| 未滿二十歲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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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母親需同時至代表處辦理,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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★護照到期,須申辦新照,不得申請延期,護照剩餘效期不足一年,   即可申辦新照 ★依國際慣例,護照效期應在半年以上,始可入境他國 ★父母一方為本國國民、在國外出生者可申請中華民國護照 ★此類護照於返國前,須申請「臨人字」入出國許可,為免費。辦理時   須帶申請人護照正本、相片二張、綠本正本及影本 2 份、父或母或監護人   之中華民國護照正本及影本兩份(監護人需附監護權證明正、影本),   請印在 A4 紙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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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本須知僅供參考,倘有爭議,應以申請時相關法規為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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