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件證明
出生證明及結婚證書驗證
 
請帶:
  1. 有效中華民國護照。
  2. a. 文件經阿根廷外交部驗證,
    b. 再由國家翻譯人譯成中文並經翻譯協會驗證後,
    c. 送至阿根廷外交部再驗證翻譯協會章戳
    (請注意是否共有兩個外交部驗證章戳),驗畢請將中、西文影印一份
  3. 費用三十美元或等值阿幣,請於辦理日隔天算起,第三個工作天後取件
  4. 未滿二十歲者須由父或母或監護人代辦,須附代辦人中華民國護照正、影本。
    (監護人須附監護權證明文件正、影本)
  5. 第四個工作天取件。
    ★阿根廷外交部地址: ARENALES 819

附註:

  1. 未滿16歲辦理戶籍登記,可以驗證過的預防注射證明代替健康檢查。
  2. 文件證明須親自辦理,請帶中華民國護照除父母為子女辦理出生證明、
    子女為父母辦理死亡證明毋須授權書外(請附關係證明正、影本),代
    辦人需繳驗經認證之授權書正本及授權人之中華民國護照影本。倘授權
    人在阿根廷,應至公證人處(ESCRIBANIA)辦理授權書。在其他國家,
    應至我領事館或代表處辦理授權。

 
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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